山东创新职教发展思路
1月5日6日,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前,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了今后五年职教发展思路。其他系列配套文件中,关于组建省级职教集团,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职教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双证互通”试点等更是体现出山东创新职教发展的工作思路。
构建现代职教体系
山东提出,要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学研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1059所,在校生139万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57所,在校生29万人;高级技工学校34所,在校生15万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1700多个,年培训规模45万人。这一职教规模,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智力支持。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山东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山东提出,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合理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比例,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相沟通。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2006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要达到56万人,在校生达到150万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年招生要达到15万人,在校生达到37万人;高级技工学校年招生达到8万人,在校生达到16万人。力争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打造职教“航母”
组建省级职教集团是山东探索以专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低投入、高产出的职业教育发展新道路。山东提出,根据建设现代制造业强省的需要,首先挂牌组建汽车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纺织服装、船舶制造、卫生服务、现代农业等八大类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打造山东专业性的职教航母。
职教集团是由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单位,实行会员理事会制,集团理事成员单位根据共同制订的《集团章程》承担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基本原则是,自愿参加,优势互补,骨干带动。职教集团要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为龙头。以专业为联结点,至少吸纳10个以上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职业院校、相关行业协会支持和3个以上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形式多样化,可以采取紧密型与松散型结合,专业型与综合型结合,区域型与跨区域型结合。
校企联姻,无缝对接
山东全面实施校企合作计划,计划提出,所有高职院校和省部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都要与企业建立契约式合作关系,与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各类企业都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249家企业或举办自己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根据自己的意愿及合作情况至少与1所职业院校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
山东提出,积极鼓励企业参股、入股举办职业院校,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在全省大力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争取用2至3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教育、经贸、劳动三部门共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一年组织一次校企共同参与的集联合办学、招生、就业于一体的东西部联合办学洽谈会。
“双师型”教师可评“双职称”
为打造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山东提出系列措施,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师资队伍。到“十一五”末,省级重点以上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总数的60%以上,经济欠发达县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职业院校达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中专业课教师要具有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要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水平。所有教师“十一五”期间完成240学时的岗位提高培训任务。现有教师每年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教师脱产学习和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情况记入业务档案,
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为校企合作培养的“双师型”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实现“双职称”。建立职业教育兼职教师人才储备库,供职业院校选聘使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保证兼职教师的工资报酬,允许职业院校用教师编制的15%自主聘用兼职教师。
夯实基础,构建“实训基地”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职业院校和企业建成200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争取大多数基地达到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要求。其中,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相对聚集的中心城市,建立同类专业相对集中、投资额度较大、设备档次较高较齐全的综合性实训基地10个。
在市域范围内选择1个或几个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通过一次性投资,支持建设一批以服务本校、本企业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的区域性实训基地40个。
在县域范围内某一专业领域能起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基地以服务本校、本企业为主,又能与周边职业院校共享的专业性实训基地150个。
实训基地的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经贸委,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共同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省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重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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