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将对管辖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考试、培训等工作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以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整顿职业资格认定活动的精神,积极配合这一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同时为了落实全国高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关于2008年加强所属专业委员会及合作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等工作部署。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自2008年1月9日起开展内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下属各单位及协作成员单位停止一切培训、考试、证书发放等活动,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立刻封存空白证书、印鉴,暂时关闭证书类项目网站,同时上报自查报告;
三、针对自身优势上报2008年度培训计划,具体要求以《关于2008年加强所属专业委员会及合作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准。
全国高科技教工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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